中国农业大学作为主办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作为征集组织机构现举办“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总体规划方案征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提交应征初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应征初审选取7个左右的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创新港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总体规划范围:项目选址位于北京市平谷区规划平谷新城PG00-0101街区中部,毗邻洳河生态廊道。创新港四至范围为北至平谷西大街,南至北环西街,西至兴泽路,东至体育中心西路。占地面积约58.42公顷(约876亩),建筑规模指标为3600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434400平米(以创新港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为准)。
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征集设计周期:约65天左右。
2. 主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申耀朋、顾海燕
联系电话:86-10-82575137—263/265
传真:86-10-82575830
E-mail:kjcxg2023@163.com
4.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或由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组成的项目联合体,且应具有与本项目的功能性质相类似的规划设计经验。
4.2应征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并须具有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资格。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规划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家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2.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征申请人须与境内的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征。
4.2.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规划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须参照4.2.3条款规定组建联合体应征。
4.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征。
4.3.1联合体的各成员(成员的数量不应超过两家)应共同签署一份联合体协议。
4.3.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其承担征集项目规划设计的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应当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资格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资格等级。
4.3.3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应征初审,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他联合体申请应征初审。
4.4 除联合体内部的成员外,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应征初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应征初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应征初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E-mail至征集指定邮箱kjcxg2023@163.com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应征初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应征初审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01月13日至2024年01月19日17:00 (中国北京时间,下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将于2024年01月13日上午9:00开通。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6日下午14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
7. 应征初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农业大学官网、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以上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8.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8.1 应征初审阶段(2024年01月13日~2024年01月29日)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4年01月13日9时00分~01月19日17时00分 |
应征登记、发送/获取应征初审文件 |
2024年01月26日14时00分前 |
应征申请人递交应征初审申请的文本文件(1正2副)及全部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2套) |
2024年01月29日 |
完成应征初审评审并向入围的应征人发出应征邀请函 |
2024年01月29日17时00分前 |
应征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参加应征并提交项目情况介绍会人员名单 |
8.2应征阶段(设计阶段)(2024年01月30日~2024年04月03日)
时间 |
工作内容 |
2024年01月30日~02月05日 |
发出征集文件,应征人提交应征确认函原件 |
2024年02月01日 |
项目情况介绍会 |
2024年03月06日 |
设计情况阶段性汇报 |
2024年04月03日12时00分 |
应征人递交应征成果 |
以上时间为计划时间,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负责本项目的境外应征申请人主要设计人员请提前做好签证准备,以便入围后按期赴北京参加项目情况介绍会。应征人首席设计师原则上必须参加项目情况介绍会。无法参加项目情况介绍会的,应提前向主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9. 其它条款
9.1知识产权
9.1.1 本次方案征集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均不退回。
9.1.2 应征规划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9.1.3 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9.1.4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9.1.5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9.1.6 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机构的名称。
9.2设计补偿金
主办单位将向按征集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有效应征文件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应征申请人。当应征人出现下列情况时,主办单位不予支付补偿金:
(1) 应征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应征文件;
(2) 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文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被认定为未对征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3) 应征人被取消应征资格。
9.3奖项和奖金的设置
本次方案征集设优胜奖3名,获得优胜奖的应征人将获得奖金20万元人民币(含税)/应征申请人。
9.4征集后续工作: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遴选1家设计单位进行总体规划方案整合,预算为207万元人民币(含税)。
9.5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9.6语言
应征初审文件以及与应征初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9.7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