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为鼓励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中农大学字〔2019〕8号,附件1),现开展2021年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入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中:
1、服兵役学生: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者直招士官的学生;
2、退役复学学生:指服兵役前在我校就读(已经取得我校学籍)、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学生;
3、退役士兵学生:指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高考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不享受服兵役资助。
二、资助类型和标准
1、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对服兵役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已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以下简称“学费补偿”)或已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以下简称“贷款代偿”)。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减免:对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对复学或入学后的学费实行减免。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学费标准执行,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国家助学金: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在我校就读本科的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含已毕业和目前在读的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0元/年。对于在读学年同时因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资助标准按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将予以补发,已享受国家助学金且超过3300元/年的不再补发,已享受国家助学金但未超过3300元/年的补齐差额。
三、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材料
(1)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兵役、直招士官的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2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通过应征报名网(网址:zbbm.chsi.com.cn或zbbm.chsi.cn)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填写并本人签字确认。
(2)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和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通过应征报名网(网址:zbbm.chsi.com.cn或zbbm.chsi.cn)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填写并本人签字确认。
退役士兵学生还须提交关于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1份。
(3)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和退役复学学生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2、学院初审
学院审核汇总学生提交的材料,对学生信息进行核实,填写《2021年服兵役资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1月5日(星期五)前将汇总表及学生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zizhu@cau.edu.cn。
3、学校审核上报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会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上级部门审定后,根据批复执行相应资助。
四、注意事项
1、2013年以后入伍或2015年以后直招士官且符合资助条件但当年没有申报的学生(含已毕业学生)也可在本年度补报。
2、服兵役资助年限为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如本科动物医学专业最多资助5年、其他专业最多资助4年。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资助年限为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学费减免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年限为退役复学(入学)后接续完成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3、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学生,在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方面参照服义务兵役资助相关办法。
4、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申请并获得资助。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51423176
电子邮箱:zizhu@ca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一号学生公寓B座三层314室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2、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1年服兵役资助申请汇总表(共有两个sheet)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1年10月29日